辦理部門:人社(勞動)窗口
辦理要件:
一、書面審查時間
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1月30
二、書面審查內容
對用人單位2011年度遵守勞動用工、勞動合同、工時制度、工資、社會保險、職業培訓等方面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書面審查。
三、書面審查程序
1、用人單位可登陸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 http//www.syhrss.gov.cn/),在網頁服務大廳:右下角點擊“勞動保障書面審查網上申報系統。”(也可登陸:http://218.25.90.184/scsb/pubinfoaction直接進入“勞動保障書面審查網上申報系統”)。點擊“進入申報系統”,點擊“注冊”填寫單位信息(*1)用戶名及密碼:須用字母或數字填寫,勿用漢字;2)審查機關:系統自動生成;3)經營地址所在區:必須選和平區;4)注冊登記機關:在下拉列表中選中“和平分局”;5)社會保險編號: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可暫填寫為:000000),點擊“提交”,填寫用戶名、密碼,點擊“登陸”,點擊“填報書面審查報審表”,點擊“申報添加單位信息”(*年度欄:系統自動生成2011),點擊“保存”,點擊“打印”打印《報審表》;
2、用人單位攜帶《報審表》一式兩份(由單位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和相關報審材料,到和平區人社局書面申報窗口申請要件審查;
3、用人單位提供報審材料。
四、企業年審
1、勞動保障書面材料審查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地稅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勞動合同(上一年度);
4、工資手冊(首頁和核定頁)及復印件(上一年度)
5、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及個人繳費明細(最近一個月)及復印件
6、工資發放表(最近一個月)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7、職工考勤記錄(最近一個月)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注:1)新增人員需提供錄用職工名冊及復印件,減少人員需提供終止合同和社保變動情表及復印件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制,需提供批準文件及復印件。
3)使用勞動派遣人員,需提供勞務派遣協議及復印件。
(以上資料用A4紙打。
五、《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報審表》填報說明
1、審查編號:由勞動保障部門統一填寫;
2、審查流水號:由網上申報系統自動生成
3、用戶名及密碼:需用字母或數字填寫,勿用漢字(用戶名及密碼須牢記)
4、審查機關:系統自動個
5、經營地址所在取區:必須選“和平區”
6、社會保險編號: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可暫填寫為:000000
7、單位名稱:填寫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的注冊全稱。下屬分支機構如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應作為獨立用人單位單獨申報
8、登記類型:一句注冊登記證件選擇相應的類型
9、注冊地址:按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的地址填寫
10、經營地址:按實際經營所在地的地址填寫
1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營業執照、批準文件、任命文件為準
12、行業劃分:按照單位注冊登記證填寫
13、《報審表》中需要填寫的數據除特殊要求外,一律以申報審查年度12月份的數據為準;
14、《報審表》中填寫的數據單位為:人、萬元(小數點后保留2為)
、件、年
15、職工人數: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人數
16、農民工:是指具有濃郁戶籍,符合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并與城鎮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
17、全年辦理招工備案手續人數:指審查年度內在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備案手續的員工人數
18、勞務派遣人數:指與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協議的職工人數
19、簽訂勞動合同人數:指審查年度12月份在冊人數種實際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
20、勞動合同簽證人數: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勞動保障部門簽證備案的人數
21、瑩參保人數、實際參保人數:均指審查年度12月份的人數
22、實際標準工時制:是指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個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個小時的工作制度
23、實行綜合計時工時制:是指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對某些特殊行業的職工實行的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24、實行綜合計時工時制:是指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對某些職工實行的每日沒有固定工作時數的工時制度:
25、全年發放工資總額:指用人單位全年實際發放的工資額
26、從事技術工種人數: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術工種崗位上的職工人數,具體可見《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6號
27、內部規章制度:指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
28、未成年工:指年滿16周歲為滿18周歲的勞動者
29、童工:指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收費標準:無收費
窗口咨詢電話:22532752
作息時間:上午 8;30—11;30 下午:13;00—16;30
總服務臺電話:22874849
辦公地址:和平區北二馬路69號
|